芒果V基金发布的关于刘欢的讣告让我感到震惊,文化领域的顶尖机构竟然如此处理悼念文。讣告的主体部分虽然有四段,却有两段半是在为刘欢的原创音乐公益基金做宣传。第一段便抢先提出刘欢作为发起人和捐赠者的身份,而他作为音乐家的地位则处于次要位置。大家普遍认为刘欢以《好汉歌》著称,第一身份应是歌唱家,而非资助者,这样的排序似乎是为了商业宣传而无视逻辑。接下来的段落则持续在为基金宣传,提及刘欢去世后,是否金主会继续捐款,若没有资金,基金会岂不是会解散,员工会失业吗?迫切需呼吁各界捐款,保护现有的工作岗位。
讣告中称呼刘欢为“敬爱的刘欢老师”,而后又直接称其为“刘欢”,没有使用称谓给人一种不够尊敬的感觉。在段落的最后才恢复使用“亲爱的刘欢老师”,显得不够严谨。第二段对刘欢的生平事迹的表述也充满了歧义,尤其用“但”字评价他作为大学老师的身份,暗示其音乐事业为“非正业”。以“无用”去形容其所教授的知识,虽加引号但依然带有贬义,这样的表述在惋惜之余更显得尖锐。
刘欢于中秋节的早上9点52分去世,讣告中提到希望“天堂有讲台和音乐”,似乎给人一种他未能享受完节日的错觉。讣告本应聚焦于对刘欢的正面评价和成就,但在内容表达上却存在不少问题,比如句子结构的混乱,标点的使用不当等,整体流畅度堪忧。建议撰写和审稿人员能多加练习,提高文字水平,避免下次在如此场合中出现类似的不当宣传。文化工作者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素养,才能恰如其分地处理此类悼念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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